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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3年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开始
索引号:
生成日期:
2023年02月02日
发布机构:
经济和信息化厅
截止日期:
2023-04-30
文号:
适用行业推荐:
2023年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开始
   浏览量:365



根据2022年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将于2月1日开始,4月底截止!


《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相关内容。


0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年度进行认定。

(1)每年2月1日,经济和信息化厅开放培育平台申报入口,4月底关闭。

(2)创新型中小企业对照认定标准进行自评,并按属地化原则登录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按程序向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每年5月2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格式见附件6)汇总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4)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经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02
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

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季度进行评价。

(1)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流程和时间安排。

(2)企业按属地化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按程序向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对本地区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通过评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备案。

(4)经济和信息化厅汇总各市(州)上报企业名单,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

经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此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公布四川省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点击查看),确定四川省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2093户。

在《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要求中,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每季度一次,而广为关注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提到:创新型中小企业对照认定标准进行……,即意味本年度开始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需要先行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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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将2月1日开始申报。



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川经信企业函〔2022〕728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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